科研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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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上海市2016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技术标准项目的通知

时间:2016-07-15浏览:903来源:作者:摄影:

各学院、部、中心:

为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根据国家和上海市科技发展规划,提升上海技术标准研制能力,发挥技术标准在科技创新、产业发展、民生安全等方面的导向和保障作用,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特发布本指南。

一、征集范围

聚焦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聚焦民生安全,建立若干重点方向的技术标准体系,形成一批支撑创新转化、促进产业发展的关键技术与共性技术标准。

本年度重点支持:

1)智能制造与新材料方向:工业机器人及智能制造系统、北斗卫星导航、自升式钻井平台、医学影像诊疗设备、智能电网用户端设备系统、第二代高温超导带材、生物医用高分子材料应用等关键技术与共性技术标准研究。

2)生物医药方向:生物样本库样本质量控制、贵稀中药材质量鉴定、药品微生物鉴定、入境生物制品安全、食品中动物源性成分检测等关键技术与共性技术标准研究。

研究期限:2019731日前完成。

  

二、申报要求

1、申报主体资质要求:在本市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单位。

2、申报单位必须有较强的研究团队和与申报项目相关的前期研究基础,具备实施项目研究的必备条件。申报材料符合指南要求,具有明确的研究目标和可行的研究方案。

3、原则上同一法人单位限报3项,每位项目责任人限报1项。已作为项目责任人承担市科委科技计划在研项目2项及以上者,不得作为项目责任人申报。

4、多家单位联合申报时,应在申报材料中明确各自承担的工作和职责,并附上合作协议或合同;国内外合作项目必须有合作协议,涉及知识产权实施许可或知识产权转让的须提供相关复印件等材料。

5、配套要求:除非营利组织外,其它单位自筹经费与市级财政资助经费之比不低于1:1

6、项目责任人应承诺所提交材料真实性,不含涉密内容;申报单位应当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

7、项目研究周期为23年。

  

三、申报者权利

申报项目若提出回避专家申请的,须在提交项目可行性方案等书面材料的同时,由申报单位出具公函提出回避专家名单,并说明理由。每个项目申请回避专家人数不超过3人。对于理由不充分或逾期提出申请的,不予采纳。

  

四、申报方式

1、本指南公开发布。申请人通过“上海科技”网站(www.stcsm.gov.cn)进入“在线受理科研计划项目可行性方案”,网上填报项目可行性方案,并在线打印书面材料(非由申报系统在线打印的书面材料,或书面材料与网上填报材料不一致的,不予受理)。

2、项目网上填报起始时间为2016 7149:00,截止时间为2016 8216:30请以我校为依托单位的申请人于201672510点前完成系统提交,待系统审核通过后打印并将纸质版申请材料交至科研处,电子版发送至msxingchenchen@126.com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所有书面材料采用A4纸双面打印,一式一份,须签字盖章齐全。使用普通纸质材料作封面,不采用胶圈、文件夹等带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方式。
  
  3、网上填报备注:

1)登陆“上海科技”网(http://www.stcsm.gov.cn/);

2)首页—分类服务—科研计划项目—点击“B01可行性方案填报”图标进入申报页面:

-【初次填写】转入申报指南页面,点击“专题名称”中相应的指南专题后开始申报项目(需要设置项目名称、承担单位机构、责任人、密码等信息);

-【继续填写】输入已申报的项目名称、承担单位机构名称、责任人、密码后继续该项目的填报。

3)有关操作可参阅在线帮助。
  

五、其它说明

本指南经评审立项的项目承担单位,须在项目验收时一并提交《科技报告》和《科技报告收录证书》。

  

  

科研处

2016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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