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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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6年度上海高校外国留学生英语授课示范性课程申报及外语授课课程与专业备案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6-05-16浏览:474来源:作者:摄影:

各学院、部、中心: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申报2016年度上海高校外国留学生英语授课示范性课程及开展外语授课课程与专业备案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外[2016]61号)的要求,学校将启动校内申报与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方式和条件

1.本年度采取指定方式申报课程。申报范围见(附件1)。无自主选题课程申报。

2.申报课程应为开设的面向外国留学生的全英语授课课程,且具有可持续性,对是否已开课情况不作要求。

3.课程负责人应为本校专职教师,每个课程负责人仅限申报1门课程。所申报课程须有课程团队,且以本校教师为主体。如负责人出现变更情况,团队成员能够及时接替。

4.申报课程除应提供申报材料外,还须建设有课程介绍网页(站),且网页(站)上有主讲教师至少总时长为30分钟现场教学视频。视频内容应为课程中的重点或难点,单项视频时长在515分钟内。

5.凡已接受上海高校国际课程师资海外研修项目的教师应积极申报,并主动承担课程建设任务。

6.曾参加过示范性课程申报,但未获得立项的课程,如已有明显改进的,可重新参加申报。

二、申报程序与材料提交

1.申请人与国际交流处联系获得网站登陆用户名密码后,登录留学上海网站(www.study-shanghai.org)在线填报2016年示范性课程申报材料:《课程建设申报表》(附表2),《预算评审申报书》(见系统)并及时将相关申报材料提交至申请人所在学院初审。

 

2.所在学院对申请人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于52017:00将申报材料及课程推荐汇总表(附表3)盖章纸质版提交至国际交流处

3.学校相关部门联合组织专家对申报表进行评审,确定我校申报课程。

4.国际交流处联系人根据校内评审结果打印《课程建设推荐汇总表》,连同申请人《课程建设申请表》交主管领导审核签字,加盖学校公章,统一报送至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院。

三、外国留学生英语授课示范性课程的评审与立项

市教委将组织专家对申报课程进行评审,对通过评审的课程予以立项,项目建设周期为两年,给予每门课程10万元的建设资金支持,并分年预算、分年下达建设资金。

 

我校项目申报联系人:

国际交流处杨颖老师行政楼315

联系电话:021-67874013联系邮箱:yangying@sues.edu.cn

 

 

附件:

1.2016年度制定课程申报范围.docx

2.课程建设申报表.docx

3..2016年度学院课程推荐汇总表.doc

 

国际交流处

2016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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