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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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第十届高等学校 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的通知

时间:2025-10-22浏览:10来源:科研处作者:摄影:

有关学院(部、所、中心):

按照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的通知,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组织申报第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的通知》和《第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实施办法》有关规定及要求,为做好第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受理成果范围和奖项设置

(一)受理成果范围

为适应新时代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发展需要,根据哲学社会科学一级学科自主知识体系研究布局,借鉴历届评奖经验做法,本届评奖的受理成果范围包括:1.党的创新理研究阐释;2.马克思主义理论;3.中共党史党建学;4.纪检监察学;5.公安学;6.哲学;7.理论经济学;8.应用经济学;9.法学;10.政治学;11.社会学;12.民族学;13.教育学;14.心理学;15.体育学;16.中国语言文学;17.外国语言学;18.新闻传播学;19.考古学;20.中国史;21.世界史;22.艺术学;23.管理科学与工程;24.工商管理学;25.农林经济管理;26.公共管理学;27.信息资源管理;28.国家安全学;29.设计学;30.区域国别学。

本届评奖单设教育科学研究专区,由原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受理成果范围与上述“13.教育学整合设置,对教育学成果单独组织实施。专区具体奖项设置和数量、申报资格和要求、申报单位和名额、申报办法和程序等单独安排教育科学研究专项单独申报

本届评奖的受理成果范围及教育科学研究专区不得同时申报,每位申报者只能申报一项成果。

(二)奖项设置和数量

设置著作论文奖、咨询服务报告奖、普及读物奖和青年成果奖。普及读物奖和青年成果奖不分等级,其他奖项分设特等奖和一、二、三等奖。

本届奖励数量为1500项,其中教育科学研究专区190项。按照确保质量的要求,允许各学科、各类、各等级奖项有空缺。

 

二、申报资格与要求

本届参评成果范围是202211日至20241231期间的下列成果:1.著作(含专著、编著、译著、工具书、古籍整理等);2.论文;3.咨询服务报告;4.普及读物。具体申报资格和要求详见《实施办法》有关规定及相关答疑(附件2)。

  三、申报单位和申报限额

  (一)本届评奖,教育部直属高校、部省合建高校以学校为单位,地方高校以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为单位,其他有关部门(单位)所属高校以教育司(局)为单位(以下简称申报单位)集中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材料。

  (二)本届评奖接受香港、澳门高校申报,相关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三)本届评奖实行限额申报。各单位具体申报名额以纸质版通知为准。各申报单位要坚持质量第一的导向,按照政治标准与学术标准相统一的原则,科学合理分配申报名额,规范申报程序,切实做好申报遴选工作。(具体各部门限项数另行通知)

  四、申报办法和申报程序

(一)本届评奖采取网上申报方式。

  有关具体申报问题可访问申报系统查阅《第十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答疑》。

  (二)申报者可访问(无需登录)申报系统下载《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审表》(以下简称《申报评审表》),按要求填写、打印后提交本单位科研管理部门。《申报评审表》启用2025年新版本 ,以前版本无效 。

  (三)申报部门要切实把好政治方向关和学术质量关,对申报材料进行汇总、审核,在规定时间内集中向科研处提交。

  审核重点:1.申报成果是否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研究导向;2.是否符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有无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争议;3.申报资格是否符合《成果奖实施办法》和本通知有关规定,申报材料是否真实。

  (四)今日起各部门组织申报1027上午10申报截止在此期间,各申报部门做好限项审核工作,按申报限额核后的《申报评审表》、申报成果及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PDF格式)提交至科研处

(五)各申报部门提交的《申报评审表》和成果等材料,和签字盖章的纸质件数量及内容要确保一致,否则不予受理。

  五、纸质申报材料

  (一)纸质申报材料包括:《申报一览表》《申报评审表》、申报成果及相关证明材料。

  (二)各类材料的装订报送要求

1.《申报评审表》

  著作类、论文类成果《申报评审表》一式8份(至少2份原件);咨询服务报告类、普及读物类成果《申报评审表》一式10份(至少2份原件),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学院汇总后的《推荐成果汇总表》1份。

2.申报成果

  著作类、咨询服务报告类、普及读物类成果一式4份,须在封面右上角用不干胶加贴标签,标明申报单位、申报者和所申报的学科范围。

  论文类成果一式6份(可用复印件),包含刊物封面、目录和版权页,分别附在《申报评审表》后统一装订。

3.相关证明材料

  申报成果的相关证明材料与《申报评审表》份数一致,统一装订在《申报评审表》后;论文类成果按《申报评审表》、成果、证明材料的顺序装订。

4.《申报一览表》

  经审核盖章的《申报一览表》1份。《申报一览表》务必仔细审核,应与《申报评审表》和申报成果信息一致、准确无误。

  (三)评奖结束后,无论申报成果是否获奖,所有申报材料一律不再退还。

  六、申报材料报送时间、地点

  申报材料(纸质和电子的)的截止时间为20251027日上午10点,过期不再受理。

     申报地址:行政楼205

    联系人:黄婷   

  联系电话:67791238  

  邮箱:huangting8211@126.com

 

 

附件1第十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科)申报评审表.zip

附件2第十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实施办法、申报答疑.doc

附件3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教育科学研究”专区申报评审表.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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