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通知

教学通知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关于开展2016年度教学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5-12-21浏览:1811来源:作者:摄影: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十二五期间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教高[2011]6号)文件精神,促进我校全学分制教育教学改革,推进专业评估和审核性评估工作顺利开展,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学校决定启动上海工程技术大学2016年度教学建设立项工作。

一、立项宗旨

本次教学建设立项工作旨在鼓励广大教师、教学管理人员积极投身教学改革和研究工作,全面、系统、深入地进行专业培养方案、教学内容、课程体系、教学方法和手段等方面的改革与探索,进一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二、立项原则

本次教学建设立项工作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创新人才培养为核心,以“扶需、扶特、扶强”为原则。各部门应理清专业、课程、教材、实践教学环节的内在逻辑联系,注重知识点的前后承接关系,有目的、有重点的建设。同时鼓励有条件的部门,实施校企共建,实现校企、部门之间的资源优化配置、多方共赢。

三、项目指南

学校将支持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实践教学建设、教材建设、教育科学研究等项目类别,具体如下:

(一)专业建设

1.以工程专业认证为引领的专业建设;

2.以专业选优评估和专业达标评估为目标的专业建设;

3.设立未满三年的新专业建设;

(二)课程建设

为配合全学分制,扩充课程资源,重点支持以下课程建设:

1.MOOC课程建设,重点建设影响力大、受众面广的通识类公共选修课,优先资助已启动视频拍摄的课程

2.学科平台课程建设,指2015级培养计划内学科平台课程建设,鼓励各开课学院协同申报。

3.专业课程建设,指2015级培养计划内的专业课程,其中专业核心课程优先资助。专业核心课程为《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专业介绍(2012)》中规定的核心课程。

4.创新创业教育类特色课程建设,包括面向各层类学生开设的创新思维与创新方法等公共选修课或必修课,例如《创造学》、《创新思维》、《创新技法与技术创新》、《创业学》、《创业管理》等。课程应采取启发式、探究式、讨论式、参与式等多种教学方法,培养学生的兴趣、思辨力和创新意识。

5.全英语课程建设与改革,鼓励以专业为主线进行建设,新申报项目所在专业需适合全英语教学,将来有可能为留学生开课,申请教师必须有至少一年的国外学习或访学经历。

(三)实践教学建设

1.综合性、设计性、创新性实践课程建设,要求:①对于独立设课的实践课程,强调课程内容的总体优化设计;②对于少课时的课程内专业实验,建议加强整合、建设综合性的专业实验课程。

2.在教学模式、教学方法上有突出特色的实践课程建设与改革,强调学生能力培养、采取开放性教学模式(包括教学方法、教学内容、考核方式等的全方位开放),并能持续开课教学。

3.采取CDIO模式的课程设计、专业实习、毕业设计等实践教学环节建设与改革,要求以源于企业的项目为导向,以培养综合能力为目标,以产学合作为依托,培养学生在企业和社会环境下对产品或系统进行构思、设计、实施、运作的能力。

4.校企共同推动、产学密切合作的校内外集中实践环节建设。

5.创新实践类选修课程建设,指2015年面向全校学生开课的实践类公共选修课程,要求在开拓学生科学视野或培养创新实践能力方面有突出特色,且能持续发展、学生受益面广。

(四)教材建设

1.核心课程教材、特色教材建设,重点支持新设专业核心课程配套教材建设。

2.基础教学平台教材建设(含公共基础平台和学科基础平台)。

(五)教育科学研究

1.在线开放课程(MOOC)建设与运行及教学方法改革研究。

2.基于慕课(MOOC)的翻转课堂教学方法改革研究。

3.高校与科研院所、行业、企业联合培养人才的有效机制研究与实践。

4.CDIO为导向的学生工程实践能力培养研究与实践。

5.二级学院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研究与实践。

6.以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为引领的工程教育改革探索与实践。

7.课堂教学方法改革研究,例如基于问题的学习、项目学习等。

(六)其他

1.其他有助于我校深化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的项目。

本指南所列内容仅为研究方向,项目申请人可根据需要确定项目名称。

四、项目申报要求

 1.项目负责人仅限1人,必需为本校教学团队成员,且无在建项目,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除专业建设和教研项目外,其他项目负责人必需为项目对应课程的主讲教师

 2.项目组成员中,需至少有2/3成员和负责人在同一教学团队

 3.MOOC课程外,申报的其他课程、教材和实践教学建设项目需同培养计划内的课程相对应,未列入2015级培养计划和不连续开课的课程不列入立项范围。

 4.涉及实践教学环节内容的项目,申报时需考虑建设内容同实际教学的结合,结题前提交的教学文件将由教务处备案,作为日常实践教学环节检查的依据。

 5.与近3年内立项项目内容大同小异的,不应再次申报。

 6.本次申报采用限额申报,各部门推荐项目数除MOOC项目外不应超过限额(具体见附件1),(注:MOOC项目不计入推荐限额数)

五、立项程序

1.项目申请人根据指南设计研究题目,填写相应的项目申报表(可至“学校主页/教学通知”处下载),各类项目建设基本要求详见附件2,项目建设成果应大于或等于学校规定的“建设基本要求”,并在项目考核指标部分予以体现。

2.各部门对本部门申报的项目进行初步评审,并对申报项目进行排序

3.教务处根据立项原则、范围及要求,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

4.教务处组织专家组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确定建议立项项目清单。

5.专家组确定的建议立项项目清单,经校领导批准后,由教务处下达项目合同书,规定各方应承担的责任及经费分阶段使用计划等内容。

六、资料报送要求

请各部门将申报表收齐,填好《上海工程技术大学2016年度教学建设项目部门申报情况汇总表》(见附件3),由教学院长签字后,于2016112日前将纸质版本和电子版本报送教务处现代教育技术科(教学楼A106室),联系电话:67874101联系人:王静 石林

 

 

附件1:上海工程技术大学2016年度教学建设项目申报额度一览表.docx

附件2:上海工程技术大学教学建设项目建设基本要求.zip

附件3:上海工程技术大学2016年度教学建设项目部门申报情况汇总表.xlsx

附件4:项目申报书和通知电子版.rar

 

教务处

2015.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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