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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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动2025年度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5-06-27浏览:10来源:教务处作者:摄影: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25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253号)和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5年度上海普通高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要求以国家战略、上海市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需要、科技发展为牵引,对标上海市“3+6”产业体系,持续深化“四新”建设,持续优化专业设置,推动专业升级换代。为进一步做好我校2025年度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业设置工作

(一)增本科专业

2025年度我校年度新设专业总数原则上不超过3个,其中目录外新专业总数不超过2个。本次申请的新增专业需从2024年已预申报的专业和已申报但未获批的专业中遴选产生,优先支持与“3+6”产业相匹配的新专业申报。未预申报但确有需求增设专业,需提交说明材料,经市教委同意后方可申报

学院增设专业应满足《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基本要求,面向行业产业做好充分调研并形成调研报告。如增设目录外新专业,须提交专业设置的可行性论证报告等如申请增设艺术类专业,须提交学校事业发展规划文件

(二)调整专业名称、调整专业学位授予门类或修业年限

申请调整专业名称,如调整为国家控制布点专业或目录外新专业,按增设该专业的审批程序办理;如调整为目录内专业除国家控制布点专业外),按增设该专业的备案程序办理。调整专业学位授予门类或修业年限,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与服务平台中按要求进行备案。

(三)撤销专业

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与服务平台中,对于停招5年及以上的专业,进行了撤销预警提示,相关学院应在确保没有在校生的前提下,及时提交撤销备案申请。

(四)专业预申报

各学院结合学校办学定位和学院专业建设规划,可以主动提出专业增设或专业调整,增设新专业应符合学校专业建设与发展规划的要求。2026拟申请增设或调整的专业,今年需按要求进行预申报,专业预申报有效期是1年。

二、其他工作

(一)学科专业改革实施方案

学校根据已报送市教委和教育部备案的学科专业改革实施方案,撰写年度落实情况专题报告,并经学校主要领导审议后提交。

(二)专业设置基本情况

学校将组织各学院核对专业设置基本情况、更新专业负责人并上传最新的人才培养方案。此外,还需上报已停招专业和2025年拟停招专业信息。

三、时间节点

(一)7月8日(周二)前,未预申报但确有需求增设专业,提交说明材料,主要内容要求包含设置该专业的可行性、必要性,以及没有提前一年进行预申报的情况说明。

(二)7月14日(周一)前,按照下列申报类型提交材料:

1.增设专业:提交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调研报告及相关支撑材料。

2.调整专业名称、调整专业学位授予门类或修业年限:提交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调研报告及相关支撑材料,参照增设专业。

3.撤销专业:提交撤销备案申请。

4.专业预申报:提交预备案材料。

(三)其他工作:按照后续补充通知的要求完成。

上述材料电子版请发至邮箱:liwenjing369@126.com,待教务处初步审核反馈后,根据评审或备案需要再提交纸质版。

联系人:教学研究与教材建设室,李文静,67791229、13817792576


附件1: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25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2: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5年度上海普通高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3: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5年).pdf

附件4: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模板).docx

附件5: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本科专业预备案材料(模板).docx

教务处

2025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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