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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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课程思政示范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1-11-19浏览:2799来源:教务处作者:摄影:

各院部、中心:

根据中共上海市教育卫生工作委员会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课程思政示范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德【202135号)通知要求,学校现开展开展课程思政示范课程、教学名师、示范团队和教学研究示范中心建设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示范课程、教学名师和示范团队

1.课程已纳入人才培养方案或专业考试计划,实施学分管理,并至少经过两个学期或两个教学周期的建设和完善。

2.课程结合所在学科专业、所属课程类型的育人要求和特点,深入挖掘蕴含的思政教育资源,优化课程思政内容供给,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铸魂育人,以政治认同、家国情怀、文化素养、宪法法治意识、道德修养为重点,将做人做事的基本道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要求、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使命与担当以及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立场观点方法贯穿到课程教育教学中。

3.课程注重体现学校办学定位和专业特色,注重价值塑造、知识传授与能力培养相统一。课程思政融入课堂教学、教学研讨、实验实训、作业论文各环节,达到润物无声的育人效果。

4.课程注重课程思政建设模式创新,教学内容体现思想性、前沿性与时代性,教学方法体现先进性、互动性与针对性,形成可供同类课程借鉴共享的经验、成果和模式。

5.课程可由一名教师讲授,也可由教学团队共同讲授。教学名师、教学团队与示范课程一并申报,教学名师、示范团队限选报一项。

6.课程授课教师政治立场坚定,师德师风良好。课程负责人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突出的专业成就,能够准确把握本课程开展课程思政建设的方向和重点,并融入课程教学全过程。课程教学团队人员结构合理,任务分工明确,集体教研制度完善且有效实施,经常性开展课程思政建设教学研究和交流,课程思政建设整体水平高。

7.课程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组织学生积极开展社会实践,促进学生自我教育,使课堂教学与社会实践相互支撑,不断拓展课程思政建设方法和途径。

8.课程考核方式和评价办法完善,育人效果显著,学生评教结果优秀,校内外同行专家评价良好,形成较高水平的课程思政展示成果,具有良好的示范辐射作用。

9.职业教育课程要体现职业教育类型特征,坚持立德树人、德技并修,有机融入劳动教育、工匠精神、职业道德、职业精神和职业规范等内容;普通本科课程要坚持以本为本,聚焦专业特点和育人要求,适应创新型、复合型、应用型人才培养需要,推动专业教育与思政教育紧密融合;研究生课程要以培养高层次创新人才为核心,突出科研育人;继续教育课程要充分考虑成人在职学习的特点,注重发挥信息技术优势,面向终身学习,培养学习者立足岗位的创新意识与责任担当。

(二)教学研究示范中心

1.中心具有明确发展定位,围绕自然科学类课程、人文社科类课程、实践类课程、公共基础类课程教学实践和理论研究,以及课程思政制度建设、队伍建设、资源建设等某一方面集中力量攻关,育人理念先进,工作规划清晰,任务职责明确,运行机制完备,建设特色鲜明。

2.中心负责人政治立场坚定,师德师风良好,对如何结合本校办学定位和专业特色开展课程思政建设有深刻理解,具有丰富的课程思政建设实践经验和理论研究成果。中心人员配备科学合理,具有相应的课程思政建设实践经验和理论研究基础。

3.中心积极探索创新课程思政建设方法路径,形成具有推广价值的经验做法和高质量的研究成果,具备承担课程思政教学指南等任务的能力,能够有效指导并有力推进学校、院系、教师等不同层面的课程思政建设,并在校内外形成示范辐射效应。

4.中心支持指导不同学科专业、不同类型课程,立足专业特色和课程育人特点开展课程思政建设,建成一批课程思政优质资源,建有宣传展示数字化平台,并开展推广共享。

5.中心开展经常性的课程思政建设教师交流、观摩和培训活动,汇聚专业课和思政课教师合力,积极推动教师课程思政建设能力整体提高。

6.中心探索建立课程思政建设质量评价体系和激励机制,推动学校将课程思政建设成效纳入院系、教师的绩效考核内容,不断提高教师开展课程思政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

7.中心在政策、经费和条件等方面保障有力,具有开展课程思政教学设计、分享、展示、培训、研讨等活动的良好基础和支撑能力。

二、申报范围和数量

(一)高等职业教育项目

推荐数量:每校推荐课程不超过4门、教学研究中心不超过1个。各全国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教育部职业院校教学(教育)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行指委”)可推荐2门课程。

(二)普通本科教育和研究生教育项目

推荐数量:普通本科课程不超过6门、研究生课程不超过2门、普通高等教育教学研究中心不超过1个。

(三)继续教育项目

1.申报范围。函授、业余、成人脱产班、网络教育、开放教育、自学考试及各类非学历教育课程。

2.推荐数量。每校推荐课程不超过2门、教学研究中心不超过1个。

三、材料提交

提交时间:20211130日(周二)中午12点前

提交内容:所有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申报表纸质版一式3份,汇总表、信息表(附件2-6)(学院盖章)、学院政治审查意见纸质版和电子扫描件(学院党委签字、盖章)。

(一)本科教育

材料纸质版交研究科(行政楼B110),电子版发至邮箱:zhanghang@sues.edu.cn

联系人:研究科 张航,电话:67791229

(二)研究生教育

材料纸质版交培养科(行政楼A107),电子版发至邮箱:zhoujinglaoshi@163.com

联系人:培养科 周晶,电话:67796008

(三)高等职业教育

材料纸质版交虹口校区教务科,电子版发至邮箱:2548940839@qq.com

联系人:朱晓枫,电话:65421020-1201

(四)继续教育           

材料纸质版交 继续教育学院 夜大学办公室(长宁校区 教学楼235),电子版发至邮箱:187383267@qq.com

联系人:夜大学办公室 李征,电话:62705271


附件:

附件1:中共上海市教育卫生工作委员会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关于开展课程思政示范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2:课程思政示范课程、教学名师和团队申报书.doc

附件3:课程思政示范课程、教学名师和团队申报汇总表.docx

附件4:课程思政教学研究示范中心申报书.docx

附件5:课程思政教学研究示范中心申报汇总表.docx

附件6:信息汇总表.docx

 

                                          

                                 

                                          教务处

2021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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