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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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2010学年暑假安排通知

时间:2010-07-02浏览:9703来源:本站原创作者:摄影:

各院、部、处、室、直属单位:
  根据校历安排,2009~2010学年暑假自7月19日起。具体安排如下:
        一、学生放假时间及有关安排
  1.7月19日至9月10日放暑假。9月13日正式上课。
  2.高职、本科学生注册报到日期
  仙霞路校区和新村路校区的学生注册报到日期为9月10日(周五);松江校区(含2010年专升本学生)、逸仙路校区的学生注册报到日期为9月12日(周日)。
  各学院报到、注册需用教室,在本学期结束前与教务处教务科联系借用。
  3.研究生注册报到日期为9月10日。
  4.正常补考日期为9月8日~10日。
  5.2010级新生报到及注册安排
  (1)在松江校区报到的新生(含2010级春季新生)
外省市籍本科(含航空运输学院、城市轨道交通学院的高职高专)新生,报到日期为:8月28日(周六);
  上海籍本科(含航空运输学院、城市轨道交通学院的高职高专)新生,报到日期为:8月29日(周日);
  新生注册日:8月29日。
  (2)在逸仙路校区报到的新生(含2010级三校生新生)
  外省市籍高职高专新生,报到日期为:8月28日(周六);
  上海籍高职高专新生报到日期为:8月29日(周日);
  新生注册日:8月29日。
  (3)2010级研究生报到日期为:9月7日(周二)在松江校区进行。
  二、教职工放假时间及有关安排
  1.教师在做好各项学期结束工作、开学准备工作和补考、答疑等工作前提下,7月19日至9月9日放暑假,9月10日正式上班,做好开学准备工作。
  2.党政管理干部在7月19日至9月3日暑假期间可安排25天轮休(暑假期间工作日不少于5天),9月6日正式上班。
  3.各部门工勤岗位上的员工在7月19日至9月3日暑假期间可安排25天轮休(暑假期间工作日不少于5天),9月6日正式上班。
  4.挂靠单位的职工由挂靠单位统一安排。
  5.暑假期间(7月19日至9月3日)作息时间为9:00~15:30。
  三、暑假值班安排
  1.各院、部、处、室、直属单位、研究所在7月19日至9月3日期间,实行每周二、五两天的值班制度,负责处理本部门暑假期间的各项工作。值班时间为9:00~15:30,值班地点在院、部、处、室、直属单位、研究所松江校区办公室。各部门请将值班名单、地点、电话于7月9日前报校长办公室备案。
  2.暑假期间学校在各校区分设值班室,分别负责处理各校区暑假期间的有关工作。值班人员由校办安排科以上干部担任。(具体安排由校长办公室另行通知)
松江校区设总值班室,值班人员由校长办公室安排学校中层干部担任,负责处理暑假期间的有关工作。值班地点:松江校区行政楼C-104室,值班电话:67791055,暑期值班时间为上午9:00~次日上午9:00。
  新村路校区值班室地点:综合楼205室,值班电话:56612694。值班时间9:00~15:30。
  仙霞路校区值班室地点:行政楼714室,62096501。值班时间9:00~15:30。周六、周日及夜间值班由保卫处另行安排,联系电话:62751394。
  四、暑期有关事项安排
  校长办公室用印:每周二、五,时间为9:00~15:30 。
  财务处:每周二、五,时间为9:00~15:30,办理银行柜面业务。
  图书馆:每周一~周五,开放第二借阅室,时间为9:00~15:30。
  门诊部:松江校区门诊部:8月6日~22日24小时值班;仙霞路校区门诊部,每周二、五,时间为9:00~12:00。
  收发室:松江校区每周一~周五,时间为9:00~15:30;仙霞路校区每周一、三、五,时间9:00~11:30。
  班车安排:周一~周五,新村路校区上午7:30发车,经停仙霞路校区后8:00发车前往松江校区;返程下午15:45发车,在行政楼东侧上车,返程线路为松江校区经停仙霞路校区至新村路校区。世博志愿者用车及值班车一辆,按规定运行。如需其它用车,请与后勤实业发展中心张阿毛同志联系(联系电话:67791016,13916368439)。
  学校食堂::松江校区餐厅一楼,周一~周日供应午、晚餐,其中8月6日~8月19日,为世博志愿者安排就餐;仙霞路校区食堂,周一~周五供应午餐;其余食堂关闭。
  五、校园安全工作
  暑假期间,正是上海世博会开放期间。为实现2010年上海世博会“成功、精彩、难忘”的目标,为保障我校平安校园目标的实现,在7月19日前,由各院、部、处、室、直属单位、研究所安全责任人对所属办公室、实验室等场所的安全状况做一次认真彻底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各校区安全。
  六、暑假期间需加班,应报分管校领导批准后在本学期结束前报人事处备案实施。暑假期间需来校进行科研工作,应报保卫处备案实施。
  七、高级技工学校的暑假安排由高级技工学校自行安排,并于7月9日前报校长办公室。

  特此通知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
                            二○一○年六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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