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2015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有关问题的说明》(教高司函〔2015〕24号)要求,经学院申报、校内外专家评议、市教委高教处主管领导指导,我校拟申请设置如下专业:
编号 | 专业名称 | 所在学院 |
1 | 翻译 | 外国语学院(筹) |
2 | 商务英语 | 外国语学院(筹) |
3 | 能源与动力工程 | 机械工程学院 |
现对上述专业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自2015年7月20日至2015年7月26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与教务处联系(联系人:缪琳;联系电话:67791229;邮箱:miaolin@sues.edu.cn)。
附件: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教务处
2015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