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机关各部处: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2018年3月11日通过并公布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这是党和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党中央决定,以这次宪法修改为契机,在全党全国开展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活动。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意见》(中发〔2018〕10号)和《中共中央宣传部等关于组织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中宣发〔2018〕15号)的要求,校党委决定在全校组织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宪法学习宣传教育,为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营造良好氛围。现将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深入开展宪法和宪法修正案学习宣传教育,弘扬宪法精神、普及宪法知识,坚定宪法自信、增强宪法自觉,树立宪法意识、维护宪法权威,使全校师生成为宪法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二、活动主题
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
三、总体要求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总依据。宪法在国家制度体系中具有统领性、总括性,宪法所规定的内容都属于国家重大问题和重大事项,事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和长治久安。因此,宪法的精神、原则和核心要义,必须经常讲、反复讲、长期讲。
深入推进宪法学习宣传教育,必须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坚持全面准确,学懂原文、悟透原理,深刻领会和准确把握这次宪法修正案的核心要义和精神实质,正确阐释新时代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内涵和意义,切实做到有利于加强和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有利于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优势和制度优势,有利于调动师生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有利于维护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社会稳定,有利于促进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
深入推进宪法学习宣传教育,必须紧密结合中国近现代历史特别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长期奋斗的光辉历程,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取得的辉煌成绩,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实践成果和宝贵经验,以及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使广大师生深刻认识我国宪法是我们党领导人民长期奋斗历史逻辑、理论逻辑、实践逻辑的必然结果,集中体现党和人民的统一意志和共同愿望,是符合国情、符合实际、符合时代发展要求的好宪法。
深入推进宪法学习宣传教育,必须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和手段、鲜活生动的语言和事例,把宏大叙事和具象表达结合起来,釆取师生喜闻乐见的形式,切实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讲好中国宪法故事,使宪法走入日常生活、走入师生,以宪法精神凝心聚力,使广大师生认识到,宪法不仅是全体公民必须遵循的行为规范,更是保障公民权利的法律武器。
深入推进宪法学习宣传教育,必须同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紧密结合起来 ,同当前正在开展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紧密结合起来,同推动各部门实际工作紧密结合起来。
四、活动安排
(一)组织开展重大宪法宣传活动。组织召开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宪法座谈会,学习宣传解读宪法精神,动员全校师生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将宪法学习列为两级中心组理论学习内容,年内安排一次宪法专题学习;各学院、机关部处要通过举办报告会、座谈会等多种形式,组织师生学习宪法,确保每一个师生都通读一遍宪法文本。
(二)发挥媒体宪法宣传主渠道作用。学校新闻媒体和新媒体平台要加强宣传,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开设宪法宣传专版、专栏和专题节目,加强宪法宣传公益广告创作和传播,形成全方位、立体化、持续性的宪法学习宣传热潮;根据上级安排,组织开展以宪法修正案为主要内容的网络知识竞赛,积极参与百家网站宪法知识问答等活动。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深入推进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是中央和市委的重要决策部署,是今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首要任务。全校各学院、各部门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市委的决策部署上来,抓紧制定活动方案,加强人力物力财力保障,精心组织实施。
(二)注重活动实效。各学院、各部门要把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作为普法教育的一项具体举措。党委宣传部要加强组织协调和指导督促,稳步有序推进活动开展,确保各项活动要求得到不折不扣地执行;各学院、各部门要坚持正确政治方向,注重宪法学习宣传教育实效,灵活运用多种形式和手段,确保师生在今年普遍接受一次宪法教育。
(三)加大宣传力度。党委宣传部要大力报道各学院、各部门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情况,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各学院、各部门要主动跨前一步,及时向党委宣传部提供宪法学习宣传活动素材,充分运用各自新媒体平台宣传展示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的风采和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
各学院各部门各单位于2018年12月1日前,将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的情况报党委宣传部。
党委宣传部
2018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