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上海市属高校应用型本科试点专业建设的通知》文件精神(见附件1),学校将于近期组织开展相关申报工作,具体事宜如下:
一、 申报条件
1.试点专业要能充分符合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的发展方向,改革发展思路清晰,目标明确,方案科学可行,预期成效显著。
2.试点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及课程体系有与中高职衔接的基础。近三年本科生源中有一定比例的职业院校毕业生。
3.试点专业能紧密结合上海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校企合作基础条件良好。
4.试点专业拥有能满足本科层次应用型人才培养的师资队伍。学校有调动教师积极参与专业教学改革的政策和措施。
二、 申报材料与时间节点
请于4月24日前,将《上海市属高校应用型本科试点专业建设申请表》(见附件2)纸版1份,及电子版,交至教学研究科。
联系人:缪琳,联系电话:67791229。
附件:
1.《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上海市属高校应用型本科试点专业建设的通知》.doc
教务处
2015.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