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生选课初审的通知

  

新生复选课于2015年1月7日(周三)~12日(周一)进行,现就其审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审核日期和方式

㈠ 审核日期:1月8日(周四)和9日(周五)。

【注意】 学生漏(错)选的,须在1月12日(周一)中午12∶00前补(改)选;复选1月12日(周一)中午12∶00截止!

㈡ 审核方式:学生打印、教师审核、学院备案

⒈ 学生在1月9日(周五)前打印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个人课表”,交导师;

⒉ 审核无误的请导师签名;

⒊ 发现漏(错)选的,须在1月12日(周一)中午12∶00前补(改)选,并将补(改)选后的“个人课表”交导师复查;

⒋ 导师签名后的学生“个人课表”留学院备案。

二.审核依据、范围和重点

㈠ 依据:《教学培养计划汇编》中

⒈ 普通本科专业的“指导性培养计划”;

⒉ 中外合作或高职(专科)专业的“指导性教学计划”。

㈡ 范围:《培养计划》中“2”学期(2上或2下)开的

⒈ 必修课(含《体育》和“实践教学环节”);

⒉ 选修课(重点是“必选课程”)。

㈢ 审核要点:必须选《培养计划》中仅在“2”学期(2上或2下)开的

⒈ “必修”课

【注意】 ⑴ 预选未选中的“必修”课必须补选!

⑵ 《体育》课必修,自1月8日(周四)中午12∶00开始选!

⒉ “必选课程”(在《培养计划》“十.课程设置及学分要求”“㈡ 学科基础平台课程”中列出)

㈣ 选非“必选课程”的“选修”课,切忌“贪多求全”!

【注意】 《体育》、《物理实验》等“必修”课及“必选课程”如与非“必选”的“选修”课冲突,须选“必修”、“必选课程”;不选非“必选”的“选修”课!

三.特别提示

㈠ 港澳台、留学生按《港澳台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试行)》、《外国留学生学历教育学籍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注意】 “免修”课须先选课,下学期开学初再去所属学院办公室申请免修。

㈡ 如遇“必选课程”与“必修”课冲突,学生可在选课期间工作日的上午8∶30~11∶00、中午12∶00~下午16∶00到教学楼A101室(教务处学生服务中心)咨询(电话 67874192)。

㈢ “《体育》专项”可咨询体育教学部办公室;《物理实验》需通过“物理实验选课系统”选实验项目,可咨询物理实验中心办公室。

详见《关于新生复选课的通知》“二”“㈤”的“⒊”和“四”“㈠”的“⒉”、“⒊”。

㈣ 截止后仍未(漏或错)选的,可在1月27日(周二)~29日(周四)补(改)选。

㈤ “重修”等特殊情况,需待下学期开学初“改、退选”期间再选!

特此通知

 

 

 

教务处

二〇一五年一月四日

来源:教务处
文字:
图片:
日期:2015-01-07
相关新闻
Related inform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