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单独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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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我的中国梦——微照片,微视频” 主题教育活动的通知

时间:2013-05-28浏览:896来源:本站原创作者:摄影: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和学校“三步走”规划,引导全校师生坚定理想信念,积极投身实践,努力为实现学校的全面发展和伟大“中国梦”做出贡献,现决定开展“美丽工程大”手机微照片和微视频大赛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与对象

全体在校师生

二、活动时间

20135-201312

三、活动要求

参赛作品要以“我的中国梦”为主题,结合学校“价值取向”推广与实现“工程大梦”内容,从个人视角表达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共同愿望,重现师生寻梦、追梦、筑梦的足迹,描绘大学生眼中的最美校园、最美人文、最美自然,展示学校师生的艺术创作水平和风采。

1、拍摄器材

可以使用手机、单电、数码单反、摄像机等进行拍摄

2、作品格式

照片文件存储为JPEG格式,文件大小不得小于2M。视频文件储存为MOV格式,像素大小为720×5761920×1080

3、微视频片长原则上在3-20分钟,作品要对大赛主题进行形式多样的演绎,突出师生的全新创意和独特视角。

4、个人或团队方式可以微电影拍摄的剧本,内容为拍摄内容的文字大纲或脚本。

5、作品创作人员应是在校师生,内容积极健康向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作品必须为原创,严禁剽窃、抄袭,参赛者应确认拥有作品的著作权。主办方不承担因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纠纷而产生的法律责任。

6、个人组建的工作团队可以参与比赛,团队人员均须为在校师生,团队作品的版权和著作权等必须指定负责人。

7、作品提交截止日期为20131220

四、参与方式

参赛者可以把作品刻录成光盘交到行政楼B305,或者把电子文件上传至ftp://202.121.127.206/宣传部/邓飞/“美丽工程大微视频微照片作品上传”文件夹内,手机拍摄作品可以直接微博@书香程园。

联系人:邓飞     联系电话:67791410

五、评选表彰

1、宣传部对提交的作品每月进行一次评比,评选出的照片作品将在学校宣传橱窗进行展示,评选出的视频将会在行政楼大厅电子屏和食堂电视中进行播放。

2、评选出的作品由宣传部统一报名参加教育部思想政治司举办的“我的中国梦·最美中国”全国大学生摄影及微电影创作大赛,初评和中评阶段入选均有奖励。

3、师生提交的剧本由宣传部统一报名参加教育部思想政治司举办的“我的中国梦·最美中国”全国大学生摄影及微电影创作大赛,评选出的剧本优秀团队将参加在上海开放大学举行的特训营,集中培训微电影的拍摄手法、技巧、后期制作等专业知识和技能。在特训过程中,各剧本团队在导师的指导下完善拍摄大纲,培训结束前提交详细的拍摄剧本。评审委员会将评选出若干优秀剧本,每个优秀剧本将获得资助。

4、宣传部在年底对所有作品举行总评,评选出的照片和视频的作者会获得相关奖励。

 

党委宣传部

2013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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