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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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2年度校级教学建设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4-06-06浏览:1280来源:教务处作者:摄影:

 

各院、部、中心:

为全面贯彻《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十二五期间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教高[2011]6号)文件精神,检验我校教学建设项目的研究成果,学校决定对2012年度校级教学建设项目进行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院组织验收

各学院自行组织验收,具体要求如下:

1.总项目和子项目负责人需填写《上海工程技术大学教学建设项目验收报告书》(见附件1)(教材建设项目无需填写),并提交结题材料至所在学院预审;

2.学院根据项目申报书、合同书和《上海工程技术大学教学建设项目结题自查表》(见附件2)预审项目结题资料,如发现项目未能全部完成考核指标或完成质量不高,应及时与项目负责人沟通,敦促其整改;

3.学院组织召开项目验收会,专家组由至少3位副高及以上的专家组成,其中正高职称和校外专家均占半数以上;

4.学院在召开专家验收会前,请提前至少3天告知教务处时间和地点,教务处会派工作人员参加;

5.教材建设项目不需要召开专家验收会,教材正式出版后,办理好归档手续即为结题(归档要求见附件3)。

二、材料提交要求

1.各项目验收报告书纸质一份(带专家验收意见和学院意见);

2.项目验收总结报告一份(以学院为单位),包括验收项目名称、验收方案、验收结论等。

以上资料请于74日(周五)前由学院汇总至教务处(地点:教学楼A106)。

通知和附件电子版请至学校主页/教学通知处下载。如有未明事宜,请致电:67874101,联系人:王静。

 

附件1:上海工程技术大学教学建设项目验收报告书(新版).doc

附件2:上海工程技术大学教学建设项目结题自查表.xls

附件3:上海工程技术大学教材建设项目归档要求.doc

 

教务处

2014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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