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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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横向科研项目业务系统升级的说明

时间:2021-07-22浏览:669来源:科研处作者:摄影:

为切实推动党史学习教育落到实处,科研处主动将学习教育融入业务管理,创新管理模式,在横向科研项目管理流程优化和业务系统升级上取得实效。近日,在信息办的协助下,科研处顺利完成横向科研项目申请和项目投标业务系统升级改造,进一步提升了科研管理的智能化和便捷化水平,相关业务的办理说明如下。

一、项目投标

根据项目委托方的公开招标、竞争性磋商/谈判、报价等要求,标书等材料需学校公章等用印时,通过“一网通办-科研处-横向科研项目投标申请”业务,申请人可上传招标公告、标书等相关附件并填写用印申请。学院审核后提交科研处,经复核报送OA系统用印申请。审批通过后,申请人携带附件纸质材料至校办用章。

二、合同盖章

横向科研项目合同审批通过后,业务流转至“横向科研项目打印”环节。申请人与委托方确认文本无误后,合同各方依次盖章。我方盖章时,申请人需携带《部门预审表》(通过页面中的“打印”按钮直接打印,无需签章)、合同及附件等纸质版至科研处,经核验后盖章。

三、认定登记

在“横向科研项目打印”环节中,申请人打印合同并经各方完成签章后,上传签章版合同彩色扫描件至科研处,科研处将合同报送相关机构进行认定登记。申请人可在“教师综合服务门户-已办事宜”中跟踪流程,查询合同认定登记的进度和审核结果。

四、减免税申请

使用示范合同文本订立的技术开发合同,经认定通过后可享受增值税减免政策。在“申请人提交减免税申请材料”环节中,申请人上传合同委托方盖章版的《合同硬件金额说明》、项目负责人签字版的申请材料后提交科研处。科研处审核通过后转财务处,依申请开具免税发票。

五、到款确认

新项目申请流程完结后,项目信息将同步至“综合服务-项目经费管理”(数据每日更新)。待经费到校后,项目负责人提交到账认领至科研处。科研处审核通过后转财务处办理经费立项及追加。(注:2021年5月31日前立项的到账认领仍通过“合同到款确认”业务办理。)




科研处  

2021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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