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上海市属高校第六批应用型本科试点专业建设的通知》(附件1)及《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上海市属高校应用型本科试点专业建设的通知》(沪教委高〔2014〕13号)(附件2)文件精神,学校将于近期组织开展相关申报工作,具体事宜如下:
一、申报条件
1.试点专业要能充分符合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的发展方向,改革发展思路清晰,目标明确,方案科学可行,预期成效显著。
2.试点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及课程体系有与中高职衔接的基础。近三年本科生源中有一定比例的职业院校毕业生。
3.试点专业能紧密结合上海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校企合作基础条件良好。
4.试点专业拥有能满足本科层次应用型人才培养的师资队伍。学校有调动教师积极参与专业教学改革的政策和措施。
二、申报材料与要求
1、请填写《上海市属高校应用型本科试点专业建设申请表》(附件3),申请表支撑材料中需涵盖以下内容:
(1)以能力为本的课程体系和体现鲜明应用型特色、“双证融通”的培养方案;
(2)与一定行业地位、技术先进企业的战略合作方案;
(3)明确的专业教育论证时间表;
(4)与国内外相同领先专业的课程设置等培养方案的比较分析。
2、请填写《项目预算申报书》(附件4),第六批应用型本科试点专业建设项目的建设周期为三年,建设经费申报限额为500万元。请在预算申报书的附表2项目资金测算明细表中,按照2019、2020和2021三年分别开列,其中2019年预算300万元、2020年预算100万元、2021年预算100万元。
3、请填写《应用型本科试点专业“双证融通”实施方案》(附件5),其中,“专家论证意见”部分需申报专业聘请相关专家填写并签字。
三、材料提交
请于6月19日(周二)下午4点前,将纸质版《申请表》(含支撑材料)、《预算申报书》、《“双证融通”实施方案》(各一式3份,支撑材料仅需1份)提交至教学研究科(行政楼309),电子版发至邮箱:zjm620@163.com,教务处将组织专家进行方案论证和项目遴选。
联系人:教学研究科,张继民,67791229.
附件1: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上海市属高校第六批应用型本科试点专业建设的通知.pdf
附件2: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上海市属高校应用型本科试点专业建设的通知.doc
教务处
2018.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