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网入口
邮箱
VPN
English
人才招聘
2018版
导航
程园新闻
热点新闻
专题新闻
媒体聚焦
学校概况
学校简介
学校领导
党委书记
校长
纪委书记
党委副书记
副校长
校领导
党委副书记、副校长
历任领导
上海交通大学机电分校
华东纺织工学院分院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
校区分布
组织机构
院系设置
党群机构
行政机构
直属机构
人才培养
本科生教育
研究生教育
留学生教育
高职高专教育
终身教育
创新创业教育
科研创新
科研项目
科研机构
招生就业
本专科、研究生招生
MBA/MPA招生
学生就业指导
合作交流
国际合作
国内合作
走进程园
科研通知
科研通知
首页
科研通知
回到首页
关于提交2016年度科研成果的提醒
各位学院、中心、部(处):今年的科研考核早已启动,现对提交2016年度科研成果的相关工作予以提醒。一、提交范围1、论文:所有各类已出版的论文均需提交。附件上传内容:刊物/论文集封面、封底、目录、论文内容,附件格式为.pdf,姓名-序号-学院”.pdf,每篇论文1个附件。第一作者为教职工,由第一作者提交;第一作者若为研究生,则由导师提交;其他情况,则由作者中第一位我校的教职工提交。2、著作:所有各类已出版的著作(含教材)。附件上传内容:封面、封底、目录、版权页,附件格式为.pdf,附件的文件名称为“著者或编者姓名-序号-学院”.pdf,每本著作1个附件。由著者或编者中第一位我校的教职工提交。3、专利:所有的发明专利、实用新型、外观设计的申请和授权均须提交。第一发明人为教职工,由第一发明人提交;第一发明人为研究生,则由导师提交;其他情况则由发明人中第一位教职工提交。1)填写要求:按系统要求填写所有信息(代理公司请写全称;发明人请填全;职务发明选择“是”;授权专利号为ZL加上申请号)。2)附件上传要求:每项专利均须上传附件,附件格式为.pdf,每个附件不大于3M,授权专利附件内容为授权证书(
2016-11-21
关于开展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和市社科规划课题年度检查的通知
各学院(部、中心):根据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的通知,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和上海市社科规划课题的管理工作,提高项目按时完成率和研究成果质量,根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和《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对2011年度至2015年度立项的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青年项目和市社科规划重大、一般、青年、专项研究课题进行年度检查(检查表格分别见附件一、附件二)。请各学院(部、中心)指导项目、课题负责人,如实填写各项内容,并经部门初审后,于2016年12月12日(周一)下午16:30前,统一将本部门的纸质表格(一式两份)、及其电子版,送交科研处。特此通知。联系人:崔开昌、陈萦电话:67791498、67874102邮箱:kaichangcui@sues.edu.cn附件一:国家项目年度检查表附件二:市社科规划课题年度检查表科研处2016年11月16日附件一:国家项目年度检查表格.doc附件二:市社科规划课题年度检查表.doc
2016-11-16
关于申报上海市2017年度教育科学研究项目的通知
各学院(部)、机关处室:《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度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项目的通知》已正式发布,欢迎各学院(部)、机关处室的教师、辅导员、管理人员积极申报。并请注意以下事项:一、此次适合高校人员申报的上海市2017年度教育科学研究项目为三类,即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教育学一般项目,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教育学青年项目,以及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一般项目。二、2017年项目实施限额申报,上述三类项目我校总计申报额度为4项。三、为保证项目研究的质量,同一申报人本年度只能申报一项市教育科学研究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市社科规划课题和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项目未结项者,不得申报本年度各类市教育科学研究项目。四、注意:在填报单位财务账号时注意开户行信息、接收单位全称、银行账号要填写准确。“项目申请人所在单位审核意见”一栏中,由学院或部门填写审核意见并签章。项目管理办法可参看:《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和《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2014年修订)。其他申报条件及相关要求参见《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度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项目的通知》。五、
2016-11-15
关于抓紧做好2016年度科技成果登记工作的通知
关于抓紧做好2016年度科技成果登记工作的通知各有关学院、中心、部(处):为抓紧做好本市2016年度科技成果登记和统计工作,保证科技奖励工作和成果信息的交流,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和推广应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科技成果登记范围凡在本市从事科技活动的个人、组织,承担各级、各类科技计划产生的科技成果应当进行登记;个人及各类企业包括“三资”企业、私营企业的自选课题以及高校、科研机构与企业合作的横向课题产生的科技成果也应进行登记;凡推荐申报上海市科学技术奖的科技成果,必须先办理成果登记。科技成果完成人(含单位)按属地化原则或主管部门的关系统一到市科学技术奖励管理办公室办理科技成果登记手续。两个或两个以上完成人共同完成的科技成果,由第一完成人办理登记手续。二、科技成果登记所需材料成果登记软件使用成果登记V7.0软件或V8.0,可在上海市科学技术奖励管理办公室网页www.tech110.net下载。提交材料:科技部统一格式的《科技成果登记表》1份,技术评价证明1份,电子文档1份(可发送至huangting8211@126.com)。为了高效快速登记,请将电子文档刻盘与书面材料一起上交科研处。其
2016-11-15
关于2016年下半年度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科研创新项目验收的通知
各相关学院、部、中心: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科研创新项目验收实施细则》,拟定于11月中、下旬进行2016年下半年度市教委科研创新项目验收工作,请各相关学院、部、中心做好预审,严格把关,组织符合验收要求的项目参加。具体要求如下:一、验收范围1.尚未结项的2012、2013年度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科研创新项目,包括重点项目、一般项目。2.已完成的2014年度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科研创新项目,包括重点项目、一般项目。3.2015年度立项的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科研创新项目不参加本次验收。二、验收要求1.按照《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科研创新项目验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验收的主要内容是:项目申请书规定的各项研究内容以及申请书所明确的考核指标的完成情况;项目经费执行情况;项目所产生的论文、专著、专利、决策咨询报告、奖励等科研成果情况;项目实施情况等。2.项目产生的科研成果的具体要求:主要项目成果第一署名人应为项目负责人。论文为正式发表、专著为正式出版、研究咨询报告需附实际应用单位的采纳证明。如论文已交杂志社待发或著作已交出版社待出,须提供杂志社或出版社的用稿证明或出版合同复印件。所有成果均须注明“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科
2016-11-02
关于申报2016年度“晨光计划”项目的通知
各学院、部、中心:为了推进本市高校教师队伍建设,促进优秀人才的成长,培养造就一批青年骨干教师,由上海市教育发展基金会倡议并出资设立上海高校青年科研骨干培养计划,简称“晨光计划”,由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与上海市教育发展基金会共同管理实施。为做好2016年“晨光计划”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晨光计划”项目申请人须为30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一般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副高级及以下职称,具有一定的科研能力和发展潜力的本市高校在编在岗教师。二、“晨光计划”项目分为A类、B类,A类为本市本科院校、B类为本市高职高专及民办高校。三、“晨光计划”项目分自然科学研究和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两大类。自然科学类项目每项资助额度为6万元,人文社科类项目每项资助额度为2万元。项目经费由上海市教育发展基金会资助。项目完成期限一般为12至36个月。四、“晨光计划”在A类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类中设立“艺术学”专项。“艺术学”专项实行单独成组答辩的评审方式,用于鼓励为了艺术类青年教师开展科学研究,艺术创作研究,展演交流,出版具有文化积累价值的作品集、专著、音像制品等成果等。根据《普通高等学
2016-10-27
{源文件夹同步栏目}
{标题}
{简介}
{发布时间}
关于提交2016年度科研成果的提醒
关于开展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和市社科规划课题年度检查的通知
关于申报上海市2017年度教育科学研究项目的通知
关于抓紧做好2016年度科技成果登记工作的通知
关于2016年下半年度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科研创新项目验收的通知
关于申报2016年度“晨光计划”项目的通知
关于领取2016年中国国际工业博览会参观券的通知
关于开展科研项目结题结账工作的通知(三)
关于申报2017年度上海市优秀学术/技术带头人计划项目的通知
关于申报2017年度上海市青年科技启明星计划项目的通知
关于申报2017年度上海市青年科技英才扬帆计划项目的通知
关于申报2017年度上海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关于申报2016年上海市高等教育学会研究课题的通知
关于申报2016年度上海市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的通知
关于组织参加“上海产学研合作优秀项目奖”宣讲会的通知
关于“名片自动进样控制”技术需求的公告
关于“铝制品热处理“技术需求的公告
关于申报2016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的通知
每页
18
记录
总共
1490
记录
第一页
<<上一页
下一页>>
尾页
页码
67
/
83
跳转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