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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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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二级学院(部、中心)成立教授委员会的通知
各学院(部、中心):根据《上海工程技术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沪工程[2018]31号)相关规定,二级学院(部、中心)可根据章程相关规定推选设立教授委员会,制定教授委员会章程并报校学术委员会核准。现通知如下:一、教授委员会组成(一)总人数《上海工程技术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第十一条规定,在学院(部、中心)设立教授委员会,具体承担本单位学术事务,总人数原则上不少于5人。(二)任职条件、任期要求《上海工程技术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第十一条规定:教授委员会委员的任职条件、任期要求与校学术委员会相同。《上海工程技术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第六条规定,校学术委员会委员的基本条件:1.热爱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科研事业,模范遵守、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法律、法规。2.在本学科领域有较高的学术地位和影响,对本学科的发展前沿和趋势具有较强的宏观把握能力、战略思维能力和文字、语言表达能力。3.道德品质高尚,为人正派,顾全大局,办事公道,关心学校发展。4.聘任期内为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在职教职工。已达法定退休年龄的教职工(按相关规定本人选择60岁退休的女性委员,按60岁执行)不再担任委员。《上海
2018-11-11
关于对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和上海市社科规划课题进行年度检查
各有关学院(部、所、中心):按照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的通知,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和市社科规划课题的管理工作,提高项目按时完成率和研究成果质量,根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和《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现对2013年度至2017年度立项的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各类专项项目和市社科规划重大课题、一般课题、青年课题、专项研究课题进行年度检查(检查表格分别见附件一、附件二)。要求项目负责人,如实填写各项内容,成果的时间期限为2018年度。各部门须填写本部门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年度检查报告、市社科规划课题年度检查报告、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年度检查数据统计表、市社科规划课题年度检查数据统计表(见附件三、附件四、附件五、附件六),并加盖部门公章。请各部门以此次年度检查为契机,扎实推进本部门承担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和上海市社科规划课题的研究进展。请各部门于2018年11月21日(周三)16:30前,统一将本部门的年检材料(纸质版一式2份)及其电子版,送交科研处。特此通知。联系人:崔开昌、陈萦电话:67791498、67874102E-ma
2018-11-08
关于申报上海市2019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优秀学术/技术带头人项目的通知
各学院、部、中心:为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加强上海科技人才队伍建设,选拔培养一批优秀学术和技术带头人,根据《上海市科技创新“十三五”规划》,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启动2019年度上海市优秀学术/技术带头人计划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申报要求1、优秀学术带头人。面向在沪高校、科研院所等科研单位的优秀科技人才,申请者应具有独立主持国家级项目的经历,并拥有稳定的科研团队。本年度继续关注带头人对学科和团队建设的推动作用,注重责任人对团队中青年人才的培育,通过“一带一”的重点培养,依托项目的实施,提升团队中青年骨干的科研创新能力。“一带一”培养对象为年龄在40周岁以下(指197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在编在岗科研人员,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且未主持过省部级(含)以上相关人才计划项目,要求作为第二责任人参与项目申报。优秀学术带头人申请者年龄应未满50周岁(指196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2、优秀技术带头人。面向在沪企业(包括转制的科研院所)的优秀科技人才,申请者应具有5年以上从事技术研发工作的经历,并拥有稳定的研发团队。参与企业项目研究开
2018-11-03
关于申报上海市2019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青年科技启明星项目的通知
各学院、部、中心:为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加强上海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培育优秀青年科技人才,根据《上海市科技创新“十三五”规划》,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启动2019年度上海市青年科技启明星计划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申报要求1、启明星计划(A类)。面向在沪高校、科研院所等科研单位的青年科技人员,申请者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并有主持科研项目的经历。2、启明星计划(B类)。面向在沪企业(包括转制科研院所)具有硕士(含)以上学位的青年科技人员,并具有从事技术研发工作的经历。3、启明星计划(C类)。面向在沪高校、科研院所科研单位的青年科技人员,服务本市企业科技创新需求开展研究。申请人需参与企业项目研究开发、与企业有较好合作基础,并以企业为承担单位申报。4、项目申报单位应当是注册在本市的独立法人单位,具有组织项目实施的相应能力。以企业为承担单位申报,申报企业须在2016年1月1日前注册成立,注册资本金500万元(含)以上。5、申请者年龄应未满35周岁(198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6、已作为项目责任人承担市科委科技计划在研项目2项及以上者,
2018-11-03
关于申报2018年度“晨光计划”项目的通知
各学院、部、中心:为了推进本市高校教师队伍建设,促进优秀人才的成长,培养造就一批青年骨干教师,由上海市教育发展基金会倡议并出资设立上海高校青年科研骨干培养计划,简称“晨光计划”,由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与上海市教育发展基金会共同管理实施。为做好2018年“晨光计划”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晨光计划”项目申请人须为30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一般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副高级及以下职称,具有一定的科研能力和发展潜力的本市高校在编在岗教师。二、“晨光计划”项目分为A类、B类,A类为本市本科院校、B类为本市高职高专及民办高校。三、“晨光计划”项目分自然科学研究和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两大类。自然科学类项目每项资助额度为6万元,人文社科类项目每项资助额度为2万元。项目经费由上海市教育发展基金会资助。项目完成期限一般为12至36个月。四、“晨光计划”在A类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类中设立“艺术学”专项。“艺术学”专项实行单独成组答辩的评审方式,用于鼓励为了艺术类青年教师开展科学研究,艺术创作研究,展演交流,出版具有文化积累价值的作品集、专著、音像制品等成果等。根据《普通高等学
2018-10-26
关于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港澳台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18年度第二批项目的通知
各学院、部、中心:科技部已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港澳台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18年度第二批项目申报指南http://most.cn/mostinfo/xinxifenlei/fgzc/gfxwj/gfxwj2018/201810/t20181019_142296.htm?from=singlemessageisappinstalled=0。请以我校为依托单位的申请人于2018年10月30日14:00前与科研处联系。联系人:邢晨晨联系电话:67791237科研处2018年10月24日
2018-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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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二级学院(部、中心)成立教授委员会的通知
关于对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和上海市社科规划课题进行年度检查
关于申报上海市2019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优秀学术/技术带头人项目的通知
关于申报上海市2019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青年科技启明星项目的通知
关于申报2018年度“晨光计划”项目的通知
关于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港澳台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18年度第二批项目的通知
关于做好2019年度市本级大型科学仪器设施项目支出预算申报工作的通知
关于申报上海市社科规划“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对外开放重要论述研究”系列课题的通知
关于申报2019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的通知
关于申报2019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通知
关于申报2018年国家社科基金中华学术外译项目的通知
关于申报2018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的通知
关于申报2018年度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的通知
关于申报2019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的通知
2018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招标公告
关于做好2018年校学术著作出版专项申报、2017年校学术著作出版专项结项工作的通知
关于申报2019年上海高校智库内涵建设计划项目的通知
关于申请2018年度理论物理专款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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