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中心: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申报2017年上海高校外国留学生英语授课示范性课程建设及开展留学生课程与专业备案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外[2017]35号)的要求,学校将启动校内申报与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方式和条件
1.本年度采取两种申报方式。第一种是指定课程申报,指定课程申报范围见附件1;第二种是自主选题申报,鼓励高校教师积极申报自主选题的课程,不限制学科专业范围,支持高校示范性英语授课专业建设。
2.申报课程应为开设的面向外国留学生的全英语授课课程,且具有可持续性。
3.课程负责人应为本校专职教师,每位课程负责人仅限申报1门课程。所申报课程须有课程团队,且以本校教师为主体。高校应确保负责人出现变更情况后,团队成员能够及时接替。
4.申报课程除应提供申报材料外,还应建设有课程介绍网页(站),且网页(站)上有主讲教师至少总时长为30分钟现场教学视频。视频内容应为课程中的重点或难点,单项视频时长可在5至15分钟内。鼓励开展“微课”“翻转课堂”等教学模式的探索。
5.凡已接受上海高校国际课程师资海外研修项目的教师应积极申报,并主动承担课程建设任务。
6.曾参加过示范性课程申报,但未获得立项的课程,如已有明显改进的,可重新参加申报。
二、申报程序与材料提交
1.申请人与国际交流处联系获得网站登陆子账户用户名密码,登陆网站http://202.120.199.94:82/default.asp在线填报2017年示范性课程申报材料:(1)课程建设申报表(填报样表见附件2)(2)预算评审申报书(填报样表见附件3),并及时将相关申报材料提交至申请人所在学院初审。
2.所在学院对申请人的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并于4月6日前将申报材料及课程推荐汇总表(附件4)盖章纸质版提交至国际交流处。
3.学校相关部门联合组织专家对申报表进行评审,确定我校申报课程。
4.国际交流处联系人根据校内评审结果打印《课程建设推荐汇总表》,连同申请人《课程建设申请表》交主管领导审核签字,加盖学校公章,统一报送至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院。
三、外国留学生英语授课示范性课程的评审与立项
市教委将组织专家对申报课程进行评审,对通过评审的课程予以立项,项目建设周期到2018年底,每门课程建设资金10万元。
我校项目联系人:国际交流处杨颖行政楼315室
联系电话:021-67874013 联系邮箱:yangying@sues.edu.cn
附件:
国际交流处
2017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