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做好高等学校学生数据信息核准和补录工作的通知》(教学司函[2019]1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国家税务局办公厅关于配合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 完善教育管理信息系统数据信息的紧急通知》(教财厅[2018]29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我校在校生数据信息核准和补录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核准和补录对象
普通本、专科(高职)在校学生
二、核准和补录内容
我校将在认真核准学信网学籍学历信息管理平台数据信息与在校学生数据信息的基础上,按照学生和家长自愿原则补录父母或监护人信息。(即父母或监护人姓名和身份证件号码)
三、时间安排及要求
1.做好高等学校学生数据信息核准和补录工作是涉及民生的大事,事关学生及家庭的切身利益,请各位同学务必在2019年3月5日16:00前完成此项填报工作,教务处采集完毕后将上传数据信息至学信网学籍学历信息管理平台。
2.补录信息按照学生和家长自愿的原则,不做任何强制要求。
四、具体操作
学生登陆“教学管理信息系统”,进入【系统帮助】【父母或监护人信息填写】模块,点击【新增】按钮进行父母或监护人姓名信息填写,如果信息有误,可直接修改,也可点击旁边的【删除】按钮,再次进行【新增】填写完成后,务必点击【保存】按钮,提示“保存成功”,即保存成功,每名学生最多可填报两名父母或监护人信息。如下图
教务处
2019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