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上海市大学生“创造杯”大赛的背景及意义
上海市大学生“创造杯”大赛(以下简称“创造杯”) 由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主办、上海市创造学会协办,旨在培养学生崇尚科学、追求真知、勇于创新、敢于挑战的素质,提高学生的创新能力、动手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为建设创新型国家、实施科教兴国战略服务。创造杯大赛为高校师生提供了一个交流创新创业成果和经验的平台,进一步激发学生创新创业热情,展示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成果,培养创新创业精神、增强创新创业能力、提高创新创业水平。
2018年上海市大学生“创造杯”大赛将于2018年11月17日在上海海事大学举行。
二、作品类别及奖项设置
2018年上海市大学生“创造杯”大赛项目类别分为土木交通与环境类(A 类)、机械电子类(B 类)和创意设计类(C 类)。
A类项目涵盖土木、建筑、城市规划、道路交通以及环境等内容;
B类项目涵盖机械、汽车、飞机、计算机、软件等内容;
C类项目涵盖工业设计、建筑设计、包装设计、平面设计、服装设计、个人创意特区等内容。
三、参赛条件
1、“创造杯”大赛申报面向上海市高校相关专业,申报对象为全日制在校生(不含硕士、博士)。
2、鼓励我校国家级、上海市级、校级创新创业项目中优秀作品、实物参加相应类别的比赛。
3、鼓励参赛作品的原创性,体现创新、实用与社会热点相结合,参赛作品为未在省部级及以上同类型比赛中获得过二等奖及以上奖项的课外学术科技成果。
4、每个项目团队学生人数不超过5人,每个项目设1-2名指导教师,鼓励跨专业联合申报。
5、各参赛组按时间节点下载填写并提交上海市大学生“创造杯”大赛报名表。
我校将根据申报项目进行审核,报送最多6组项目参加市级比赛。
四、 参赛时间安排
1.参赛项目报名表提交:10月5日前;
2.项目校内审核:10月6日-10月12日;
3.项目校外审核:10月19日;
4.决赛作品布展:11月16日;
5.比赛、评奖、颁奖:11月17日。
上海市大学生“创造杯”大赛的决赛定于2018年11月17日在上海海事大学举办,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参赛作品要求
1.参赛项目由在校学生自己构思、设计和制作;
2.参赛作品必须为未在省部级及以上同类型比赛中获奖的课外学术科技成果;
3.决赛时须展示已完成的实物作品;
4.鼓励参赛作品的原创性,体现创新、实用和社会热点想结合。
六、大赛奖项
根据不同的组别和板块,大赛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成功参赛奖等若干。
七、我校参赛具体安排
我校参赛队请于2018年10月5日前将大赛报名表发至luhaiyan0807@163.com进行报名参赛,学校根据报名数量及作品要求,择优选择参加上海市决赛。
八、联系方式
行政楼1111室 电话:67791163 联系人:陆海燕
附件:
教务处
城市轨道交通学院
2018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