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通知

教学通知

关于开展2018年度教学建设追加立项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8-05-17浏览:2127来源:教务处作者:摄影:

各院、部、中心:

为主动适应当前国内外高等教育发展的新形势与新要求,服务学校转型发展,加快推动我校教育教学改革,结合前期我校教学建设立项的实际情况,学校现开展教学建设追加立项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申报范围:本次立项为课程建设,主要包括两类建设:新增设课程的建设和课程教学方法、教学手段改革与创新。

课程类别包括:虚拟仿真通识课程创新创业课程、“综合性、设计性、创新性实践课程竞赛培育类课程等。

具体要求:

1、新增设课程的建设

培养计划中各课程性质模块中新增设课程(含虚拟仿真内容的增设)。如课程名称与原有课程相近或相同,申报时需重点说明课程的不同之处。

2、课程教学方法、教学手段改革与创新

鼓励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进行改革与创新,如开展小班化教学、研讨式教学、案例教学、项目制教学、探究式教学、翻转课堂、第一课堂与第二课堂相结合的教学改革实践等。后续,学校将建成集线上、线下分组讨论的互动教学,和便捷化录播功能于一体的现代化“智慧教室,并优先提供给立项教师使用。

上述两类项目均要求应用于我校教学实践,学校可根据需要适时组织专家现场听课或组织教师进行观摩、学习。

二、建设经费与周期

建设周期:1年;

建设经费:0.7-2.0万元,具体根据项目建设内容及专家评审意见而定。

三、申报条件

1、本次申报各院部限报2项。

2、项目负责人仅限1人,且无在建教学建设项目,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在编在岗教师。项目负责人必需为项目对应课程的主讲教师。

3在一年内有离职、退休、出国访学、进修等可预见的人事变动人员不应申报。

4、除性质为公共选修课的课程外,申报的其他课程需同培养计划内的课程相对应,未列入培养计划的课程不在申报范围内。

5、与2015-2018年立项项目内容大同小异的,不应再次申报。

四、材料提交要求

1、《2018年度教学建设追加立项部门申报情况汇总表》

2、《项目申报表》

提交截止日期:2018531日(周四),请各部门将上述材料纸质版一式一份报送现代教育技术科(教学楼A106室),电子版发至云盘:共享文档/张航/文件夹下。

后续,教务处将组织专家组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择优立项。

联系人:张航,电话:67874101

  

  

附件:

附件1:2018年度教学建设追加立项部门申报情况汇总表.xlsx

附件2:课程建设项目申报表(2018年追加立项).doc

教务处

2018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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