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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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二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1-04-20浏览:1784来源:教务处作者:摄影:

各院、部、中心: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全国教育大会、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要求,根据《教育部关于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教高〔20198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二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认定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2113号,以下简称13号文)、《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第二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推荐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 申报课程应具备较好的建设基础,每类一流课程的具体申报要求详见附件1《第二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说明》。

2. 申报范围及额度:

1线上一流课程:学校限额推荐2门课程上报市教委。

2线下、线上线下混合式、社会实践一流课程:须为2020年度上海高等学校一流本科课程,或市教委推荐的首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落选课程,学校将从中择优推荐,不设推荐额度。

3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一流课程:学校须从已入选上海市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课程)中择优推荐(其中马克思主义理论类、中英双语类课程可新增),每校申报不超过3门,原则上每个类别不超过1门。

3. 其他条件参照13号文。

二、评选办法

1. 申报课程须以学院为单位进行提交,教务处将对各学院申报课程进行形式审核,对符合申报条件的课程,学校将组织专家评审,择优向市教委推荐。

2. 市教委将委托市教育评估院组织专家评审会,经教委审定、公示等程序,确定第二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推荐名单。

三、材料提交

    请各学院于56日(星期四)前将以下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提交至行政楼B110,虚仿类申报材料提交至行政楼B105

1.《汇总表》(见附件2,一式一份);

2.《申报书》及附件材料(一式五份,双面打印)其中,“政治审查意见”须各学院党委对本院课程团队成员情况,以及申报课程内容、教学活动、课程有关信息及课程负责人填报的内容进行核实。对课程政治导向把关审查,确保课程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须由学院党委盖章。

    上述材料的电子版(含说课视频、教学实录视频等)以优盘形式提交。

联系人:

    线上、线下、线上线下混合式、社会实践一流课程申报联系人:教学研究科 白鹏玲,联系电话:67791230

    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一流课程申报联系人:实践创新科,杨光,电话: 67791346

  

附件1:《第二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说明》.pdf

附件2:《一流本科课程申报推荐汇总表》.xlsx

附件3:线上课程申报书(第二批).docx

附件4:线下课程申报书(第二批).docx

附件5: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申报书(第二批).docx

附件6:社会实践课程申报书(第二批).docx

附件7: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申报书(第二批).docx

附件8:《教育部关于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教高〔2019〕8号).pdf

附件9:《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二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认定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21〕13号).pdf

  

教务处

2021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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