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21年度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报送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21〕16号)(见附件1)和《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1年度一流本科专业建设推荐工作的通知》(见附件2)要求,学校组织开展2021年度上海市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遴选及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本次推荐范围包括已获批上海市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的专业、通过教育部相关专业认证的专业及其他预申报专业。
已通过教育部相关专业认证的专业,如工程教育专业认证、 医学教育认证、师范类专业认证等专业,可以直接推荐,不占学校推荐名额。
二、申报条件
1.专业定位明确。服务面向清晰,适应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符合学校发展定位和办学方向。
2.专业管理规范。切实落实本科专业国家标准要求,人才培养方案科学合理,教育教学管理规范有序。近三年未出现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3.改革成效突出。持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教育理念先进,教学内容更新及时,方法手段不断创新,以新理念、新形态、新方法引领带动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
4.师资力量雄厚。不断加强师资队伍和基层教学组织建设,教育教学研究活动广泛开展,专业教学团队结构合理、整体素质水平高。
5.培养质量一流。坚持以学生为中心,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有效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和潜能,增强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社会责任感,毕业生行业认可度高、社会整体评价好。
三、材料提交要求
1. 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信息汇总表(见附件3)(电子版);
2. 2021年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信息采集表(见附件4)(电子版+纸质版5份);
3. 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电子版+纸质版份5份)。
上述材料电子版请于10月30日(周六)20:00前发至邮箱:liwenjing369@126.com。
联系人:研究科 李文静 联系电话:67791229
附件:
教务处
2021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