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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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工程技术大学校内公开推荐提名中层副职干部公告

时间:2013-05-28浏览:2179来源:本站原创作者:

 

   为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推进学校内涵建设,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在全校范围内公开推荐提名中层副职干部,热诚欢迎优秀专家学者、管理干部积极参加。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推荐提名岗位

1、保卫部(处)副部(处)长

2、高等职业技术学院、高级技工学校副院(校)长

二、资格和条件

除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上海工程技术大学处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试行办法》规定的干部任职条件之外,还应具备以下具体条件:

1、保卫部(处)副部(处)长应为中共党员,三年及以上党龄,具有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或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熟悉保卫相关工作,公道正派,作风民主,具有管理工作经验,现任副处级岗位或在正科级岗位上工作三年以上;从事专任教师岗位的应具有一定的管理工作经历;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以195831以后出生计算,特别优秀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2、高等职业技术学院、高级技工学校副院(校)长,具有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现任副处级岗位或在正科级岗位上工作三年以上;从事专任教师岗位的应具有一定的管理工作经历;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以195831以后出生计算,特别优秀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三、公开提名方式和程序

1、公开提名采取组织提名、个人提名、本人自荐等形式。组织提名由二级党组织负责实施,同时,欢迎学校教职工以个人名义提名或自荐。

2、干部选拔任用按《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程序执行。

四、公开推荐截止时间

    组织提名、个人提名、本人自荐均需填写相关提名表(见附件),于2013527前交党委组织部或投入党委组织部在松江校区行政楼大厅内和高职学院设立的投票箱内,也可以以E-mail形式发至指定邮箱。

    五、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党委组织部,行政楼A443A422

    联 系 人:王勤、赵雷

    联系电话:6779126567791270

    E-mail: zuzhi@sues.edu.cn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党委组织部

                                    二○一三年五月二十七日

附件:

1上海工程技术大学干部组织提名表

2上海工程技术大学干部个人提名表

3上海工程技术大学干部自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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