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公告(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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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师生楹联创作书写展示”征集活动的通知

时间:2015-05-18浏览:1013来源:党委办公室作者: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传承弘扬中华优秀文化的系列讲话精神,进一步落实《国家中长期语言文字事业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22020年)》,推广和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根据市教卫工作党委、市语委“读懂中国,传承经典”校园文化传承创新系列活动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学校开展“师生楹联创作书写展示”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宗旨

活动旨在引导广大师生继承和弘扬中华优秀文化,走进书法艺术,热爱祖国语言文字,提高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和应用能力,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文化自觉、文化自信和文化自强精神,营造浓郁的传承弘扬美丽汉字的校园文化氛围。

二、活动主题

读懂中国,传承经典。

三、组织机构

活动由校党委宣传部和校语委会共同主办。

四、活动时间

2015525日前。

五、活动内容

1.参赛对象

本校的教师和学生。

2.活动组别

活动设两个组别:楹联创作组,楹联书写组。

3.活动流程

1)校内征集(2015525日前)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自行组织师生报名参与,于2015525日前将征集到的楹联作品交至党委宣传部。

地点:松江校区行政楼405 

联系人:宋婵珺

联系电话:67791332

2)主办方组织专家评选后择优将师生楹联作品报送至上海市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参加市级复评。

4.创作和书写要求

楹联的创作和书写应紧扣活动主题,传承弘扬校风、学风、校训,倡导尊师重教的道德风尚,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1)创作楹联要求

联文单边不超过15字,提倡短联。要符合联律通则,新旧四声皆可,但一副中不能混用。

2)楹联书写要求

书写的楹联可以为古今优秀楹联,也可以为自撰的楹联。

作品书写须使用规范汉字,不得使用繁体字、异体字及“二简”字等。作品须使用毛笔书写;书体可从楷书、隶书、行书中任选一种。作品宣纸尺寸应为四尺以内。作品须落款、加盖印章,作品无须装裱。

参加活动的作品一律不予退还。作者享有署名权,主办方享有使用权和处置权。

凡投稿者被发现或被举报有代写等弄虚作假问题,经主办方核实,事实清楚,一律取消其参赛资格,并予以通报。

 

 

校党委宣传部、校语委会

2015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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