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公告

学校公告

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上海市科技基础条件资源调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8-11-16浏览:991来源:校长办公室作者:摄影:

各学院、部、中心: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的意见》(国发[2014]70)的要求,摸清科技基础条件资源家底,深入推动科技资源优化配置与开放共享,根据《科技部财政部关于开展2018年科技基础条件资源调查工作的通知》(国科发基[2018] 226)部署,市科委、市财政局决定开展2018年度上海市科技基础条件资源调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对象和调查内容

针对各学院、部、中心,本次需要填报的数据是重大科研基础设施以及单台()原值30万元以上的大型科研仪器存量及运行服务情况,国家规定的涉密内容不参加调査。2018年科技资源调查的标准时点为20171231日,时期资料为2017年度。数据要完整且真实(不能有漏项,要全部填写完整)

二、填报有关要求

1.填报数据请登录上海市研发公共服务平台管理中心(http://member.sgst.cn),根据每个学院各自用户名和密码登入。

2.本次调查与以往不同,表格增加了两个关键字段:年有效运行机时、年对外服务机时。各单位原已上报科委的数据需要补充以上两个字段再上报,新增设备需要填报所有信息。

3.大型科研仪器的判断标准:服务于科技创新的各类科技活动和教学活动的仪器设备设施,如,科研设备、分析仪器、计量检测仪器、教学兼顾科研仪器、科研仪器与配套软件以及服务器单元的组合等。纯教学设备不属于此次调查范围,如有此类情况,请学院提供说明并盖章确认,于20181123日前向资产处行政楼B113提交纸质确认文件。

4.请务必确保填报数据真实准确,谁填报,谁负责。并有台账记录(仪器设备使用记录本),以备检查。

5.各填报学院、部、中心请于20181123日前完成本单位的数据填报工作。

本次调查数据上报后,上海市科委、市财政局将采取系统核查、现场抽査和专项复核等方式核査相关数据,对重点科技资源单位、重大科研基础设施与原值较高的大型科研仪器信息等进行重点核查。对于无正当理由不报信息以及存在严重瞒报或漏报的单位将给予公开通报,并根据相关规定记入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请各填报单位高度重视本次调查工作,确保本单位科技资源调查填报信息的完整性、准确性和时效性。

资产处联系人:柳文婷    联系电话:67791261

科研处联系人:黄  蕴    联系电话:67791481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科研处

20181116

周热点新闻
月热点新闻
返回原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