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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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上海市2019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青年科技启明星项目的通知

时间:2018-11-03浏览:4691来源:科研处作者:摄影:

各学院、部、中心:

为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加强上海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培育优秀青年科技人才,根据《上海市科技创新“十三五”规划》,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启动2019年度上海市青年科技启明星计划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启明星计划(A类)。面向在沪高校、科研院所等科研单位的青年科技人员,申请者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并有主持科研项目的经历。  

2、启明星计划(B类)。面向在沪企业(包括转制科研院所)具有硕士(含)以上学位的青年科技人员,并具有从事技术研发工作的经历。  

3、启明星计划(C类)。面向在沪高校、科研院所科研单位的青年科技人员,服务本市企业科技创新需求开展研究。申请人需参与企业项目研究开发、与企业有较好合作基础,并以企业为承担单位申报。  

4、项目申报单位应当是注册在本市的独立法人单位,具有组织项目实施的相应能力。以企业为承担单位申报,申报企业须在201611日前注册成立,注册资本金500万元(含)以上。  

5申请者年龄应未满35周岁(198411日及以后出生)

6、已作为项目责任人承担市科委科技计划在研项目2项及以上者,不得作为项目责任人申报。  

7、申报项目若提出回避专家申请的,须在提交项目可行性方案等书面材料的同时,由申报单位出具公函提出回避专家名单与理由。每个项目申请回避专家人数不超过3人。  

8、项目责任人应承诺所提交材料真实性,不含涉密内容;申报单位应当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  

9、为提高申报项目质量,2019年度启明星计划实行单位遴选,择优申报。近两年未获资助的单位(以法人单位计)可申请1项。各院部推荐名额原则上不超过一项。学校将组织专家评审,择优推荐上报

A类:各单位择优推荐的项目申请数及申报注意事项,另行通知。  

B类和C类:由各区、企业集团自行组织遴选,择优向市科委统一申报,其中非中央直属、非上海市属企业的申请者须经所在区科委审核遴选后推荐申报。

10、启明星计划的遴选采用第一轮网上评审、第二轮见面会评审的方式,如申请人本人未能参加见面会,将被视作自动放弃。

  

二、资助年限、额度  

项目执行年限为3年,资助额度为40万元。

  

三、申报方式

1、本指南公开发布。申请人通过“中国上海”门户网站www.shanghai.gov.cn进入上海市财政科技投入信息管理平台”,网上填报项目可行性方案,并在线打印书面材料,连同附件材料,送交所在单位(区)审核。所在单位(区)应认真审核,如实填写相关意见并加盖公章(非由申报系统在线打印的书面材料,或书面材料与网上填报材料不一致的,不予受理)。

2项目网上填报起始时间为201811129:00,截止时间为2018112916:30使用普通纸质材料作封面,不采用胶圈、文件夹等带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方式。

3、网上填报备注:

1)登陆“中国上海”网站(http://www.shanghai.gov.cn/);

2)网上政务大厅—审批事项—点击“上海市财政科技投入信息管理平台”图片链接进入申报页面:

-【账户注册】转入注册页面进行单位注册,然后再进行申报账号注册(单位注册需使用“法人一证通”进行校验);

-【初次填写】使用申报账号登录系统,转入申报指南页面,点击相应的指南专题后开始申报项目;

-【继续填写】登录已注册申报账号、密码后继续该项目的填报。

3)有关操作可参阅在线帮助。

  

四、时间安排

1、请各院部科研秘书于20181116日(周五)10:00前,将汇总表一份、项目申报书一式五份交科研处,电子版发送至msxingchenchen@126.com

2、11月19-22日,学校组织评审,并反馈修改意见;

3、11月26-11月28日,申报人修改申报书,科研处审核、用印,报送科委。

五、其它说明

本指南经评审立项的项目承担单位,须在项目验收时一并提交《科技报告》和《科技报告收录证书》。

  

联系人:邢晨晨

联系电话:67791237

  

  

附件:上海市科技人才计划项目申请汇总表

  

  

科研处

2018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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